摘要:今年以來,武漢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認真貫徹落實省、市紀委監委工作部署,深入開展查處誣告陷害行為專項行動,嚴肅查處誣告陷害行為11起,為378名受到失實檢舉控告的黨員干部澄清正名,旗幟鮮明為干事者撐腰、向誣告者亮劍。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訊 今年以來,武漢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認真貫徹落實省、市紀委監委工作部署,深入開展查處誣告陷害行為專項行動,嚴肅查處誣告陷害行為11起,為378名受到失實檢舉控告的黨員干部澄清正名,旗幟鮮明為干事者撐腰、向誣告者亮劍?,F將其中9起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1.關于查處洪山區和平街自建社區肖某誣告陷害問題。2022年3月,洪山區和平街自建社區居民肖某因不滿轄區社區民警鄭某對其吸毒進行長期重點監管,故意捏造該民警吸毒的事實,兩次匿名撥打110報警電話進行舉報,稱該民警“吸毒”。聯合調查中,經第三方檢測機構湖北某法醫司法鑒定所兩次對民警鄭某毛發、尿液進行檢測,結果均為陰性,反映民警鄭某吸毒的問題不屬實。肖某的行為構成誣告陷害,其本人對此供認不諱。2022年6月,洪山區公安分局依法對肖某進行批評教育,并給予其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
2.關于查處黃陂區王家河街張家榨村黨員程某誣告陷害問題。2020年1月,黃陂區紀委監委收到王家河街張家榨村黨員程某實名舉報其村支部書記、主任涂某某和村委委員張某某二人違規使用20萬元扶貧款修建道路并違規驗收等問題。經調查,2019年,張家榨村經召開黨員代表大會,向王家河街道申報了該村出行道路工程項目,王家河街道審核后發文批復同意,工程建設按照規定流程安排施工并完成驗收,經街道委托第三方進行工程審計,不存在工程違規驗收的問題。程某作為中共黨員,因個人訴求未滿足而捏造事實誣告他人,鑒于其誣告行為影響輕微,2022年5月,王家河街紀工委對程某進行了批評教育處理,并責令其作出書面檢查。
3.關于對江漢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干部汪某辦事效率低、不作為等失實檢舉控告的澄清正名。2022年1月,江漢區紀委監委收到群眾匿名舉報,反映江漢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唐家墩市場監督管理所干部汪某在處理培訓機構違規收取培訓費事項時辦事效率低、不作為等問題。經調查,反映人在培訓班為小孩報名跆拳道培訓課后,在已消費部分課時的情況下,因個人原因要求商家全額退款,導致雙方發生糾紛。經調查,在糾紛受理、處理過程中,汪某依規依法及時進行調查取證,與反映人電話、微信溝通10余次,多次組織雙方進行協商,最終達成退款意見,反映人反映的問題不屬實。2022年5月,江漢區紀委監委派出第四紀檢監察組向汪某反饋調查結果,并就失實檢舉控告問題當面予以澄清。
4.關于對漢陽區紀委監委干部馮某某在辦理信訪件時存在官僚主義等失實檢舉控告的澄清正名。2020年11月,漢陽區紀委收到群眾實名舉報,反映區紀委監委第二派出紀檢監察組干部馮某某在辦理舉報人相關信訪件時存在官僚主義、官官相護等問題。經區紀委監委干部監督室調查,舉報人反映的實際問題系其自身與單位的勞動糾紛,且正在勞動仲裁解決過程中,馮某某在相關信訪件告知、調查、反饋等環節中,均做到了程序到位、依規依法,群眾反映的問題不屬實。調查結束后,區紀委監委干部監督室為馮某某當面澄清正名。
5.關于對青山區“三舊”指揮部辦公室工作人員何某自行決定土地出讓費用等失實檢舉控告的澄清正名。2022年5月,青山區紀委監委收到群眾反映何某在房屋征收工作中侵害某公司利益、自行決定土地出讓費用等問題。經調查,該公司位于冶金街30街坊房屋征收項目擬征收范圍內,前期青山區城區改造更新局會同市更新中心多次就征收補償事宜與這家公司進行溝通,相關征收及安置補償工作均按程序開展,何某在履職過程中嚴格依規依法,群眾反映的問題不屬實。2022年6月,青山區紀委監委以書面形式對何某進行了澄清正名。
6.關于對東湖新技術開發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第二市場監督管理所所長姚某在處理群眾投訴過程中未開展調查和調解等失實檢舉控告的澄清正名。2021年12月,市紀委監委派出東湖新技術開發區紀檢監察工委收到群眾實名反映東湖新技術開發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第二市場監督管理所所長姚某在處理群眾投訴過程中未開展調查和調解、利用職權對舉報人施壓、泄露舉報人信息等問題。經查閱相關書證,調取電子數據記錄,并與相關人員談話,證實姚某在處理群眾投訴過程中依規依法,積極調解雙方矛盾,引導當事人妥善解決糾紛,群眾反映的問題不屬實。2022年6月,東湖新技術開發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以書面方式為姚某澄清正名。
7.關于對市公安局江漢分局常青街派出所民警程某拖延辦案等失實檢舉控告的澄清正名。2021年4月以來,市紀委監委派駐市公安局紀檢監察組多次收到群眾實名舉報,反映常青街派出所民警程某拖延辦案、追贓不力等問題。經調查,實名舉報人張某通過某公司設立的平臺投資虧損約200萬元后,認為該公司涉嫌詐騙向公安機關報案,該案由江漢分局立案偵辦,辦案民警程某在立案后立即開展偵查,辦案過程依規依法,不存在故意拖延、追贓挽損工作不力等問題。已查明雙方系經濟糾紛,不存在詐騙事實,對方公司已向張某進行了部分賠付,張某已申請撤案。2022年5月,江漢分局以會議形式對程某予以澄清正名。
8.關于對市檔案館干部梁某偽造銷毀案卷檔案證據、不按規定提供檔案材料復印件等失實檢舉控告的澄清正名。2022年4月,市紀委監委派駐市委辦公廳紀檢監察組收到群眾實名舉報,反映市檔案館檔案查詢利用部干部梁某偽造銷毀案卷檔案證據、不按規定提供檔案材料復印件等問題。經調查,2020年7月,楊某第一次到市檔案館查閱有關案卷檔案,梁某按規定向其提供了涉及本人材料的復印件27頁;2022年3月,楊某第二次到市檔案館要求查閱復印該檔案全部材料,并在查詢大廳采取非正常方式嚴重影響工作秩序,梁某報經領導同意后向其提供了該檔案復印件42頁,楊某也履行了簽收手續。楊某反映的問題不屬實。2022年5月,市紀委監委派駐市委辦公廳紀檢監察組采取會議澄清方式為梁某澄清正名。
9.關于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硚口分局熊某違規建設私房、挪用扶貧和防疫物資等失實檢舉控告的澄清正名。2021年11月,市紀委監委派駐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紀檢監察組收到群眾舉報,反映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硚口分局法規監察科科長熊某在老家王家河街崗上熊村違規建設私房、挪用扶貧和防疫物資等問題。經調查,王家河街崗上熊村新建房屋系熊某侄兒(當地村民)所建,在建房前已辦理了農村個人建房備案手續。在駐村扶貧期間,幫扶項目資金均由硚口分局直接撥付至羅漢寺街財政所專戶,再由街道審計監督撥付給村里項目使用,其他幫扶物資和慰問金均由結對干部本人送到貧困戶家中。2020年疫情期間,硚口分局向沈黃村捐贈了一批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資,均由村委會統一使用,熊某未直接經手。群眾反映的問題不屬實。2022年6月,市紀委監委派駐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紀檢監察組召開會議為熊某澄清正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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